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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 看不见的人 The Invisible

(Sherlock Holmes X Irene Adler/短篇/莫名其妙系列)


The Invisible

看不见的人


当侦探再次见到女人是很久之后。他刚刚解决了一起凶杀案——原比想象得平淡,甚至不值得被写进华生的文章里——向苏格兰场的警员道别后,他从那条有很多意大利人的街上出来,走进转角名叫“诺亚”的酒馆。在等待酒保给他打满一扎啤酒的间隙,他看见坐在角落里的女人。但他觉得那儿应该放一架钢琴。

“嘿。”他走过去,用干巴巴的语气说这个单字,也算打了招呼。

“福尔摩斯先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说笑了。明明是你让我‘遇到你’的。”

侦探从酒保那儿拿了扎啤,并示意侍者给女人再来一杯软饮料。但女人说要换成烈酒。他耸肩,脱下外套,在椅子上挪了挪,直到调整成让自己最舒服的姿势。现在的时间他说不太准,大概是晚上八九点。他已经知道这会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他呼了口气。“所以,有什么要说的吗?”

“没什么。叙叙旧。”

“迈克罗夫特没有在关口为难你?”

“自从英国脱欧后反倒变得更加轻松了。”

“是吗。”

侦探的右手食指在她左手边的桌面上敲了敲,表示自己看见了那枚金戒指,“请柬我收到了。那段时间因为……有些忙,没有回复。”

“不要再碰可卡因,侦探。依赖让人变得迟钝。”女人眨了眨眼,“你现在还?”

“不。没有了。”侦探摆摆手,“我已经不再依靠可卡因变得迟钝。况且,我还用了五十年时间来习惯生活的无聊。”

这时,坐在他们旁边那桌的一行四人离开。他们留下了两只空餐盘和四杯剩下一半的酒。侦探神游了片刻,若有所思地说:“上个月,我的妹妹自杀了。”

“知道原因吗?”

“‘无聊’。”他的手指划过玻璃杯壁上的冷凝水珠,“她大概认为‘习惯无聊’并不可取。毕竟,对我们任何人而言,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好奇,在于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打发时间。一旦失去了手段,‘无聊’就占据上风。而习惯它即相当于承认意义终结。”

“但你也说‘习惯’。你习惯的又是什么?——或者说,你认为‘习惯’是好的吗?”

“我不敢判断。但它确实是个可怕的东西。习惯,惯性。这种力量让人无法抗拒,即使我们知道前方就是悬崖,也会止不住脚步冲下去。”

女人沉思着,“你最近站在怎样的悬崖边?”

“什么?”侦探皱起眉。

“我猜是感情方面的——就让我们聊些轻松的吧。”

“我不认为这有什么轻松可言。我看这更像刁难。”

“就算没有,编一些也可以。反正故事就是为了消遣。尽管我始终相信没什么故事是完全凭空捏造的,就像没有什么故事是完全真实的。”

“好吧。我试试看。”侦探舔了舔嘴唇,像是在为这场游戏热身。“这得从很久之前讲起。大概从我们在卡拉奇分手之后开始。”


第一个故事中的女人名叫艾瑞斯,侦探说,她至今仍是自己唯一的合法妻子。

这段风流韵事发生在地中海沿岸的一座小城。当时为了躲避莫利亚提爪牙的追杀,侦探不小心破坏了一场他解释不清的邪门宗教仪式。他闯入一间旧神庙,并试图用不熟练的意大利语向主持仪式的女祭司解释自己经历的一切。女人轻易放过了他,却对侦探的敌人不留情面。她用铁丝绞住雇佣兵的双手,用毒草液浸泡过的手绢捂住他的口鼻,并将他锁进装有死蝎子的长棺中。

于是,在女人的帮助下,侦探死里逃生。作为补偿——或者说,被逼无奈——侦探事后与那位女祭司结婚了。但第二天他就逃之夭夭。

根据女祭司所信奉的教义,侦探从始至终都没有她的真实面目。当侦探逃跑的前一晚,他知道她曾在自己装睡的时候吻过他的脸颊。她闻起来像是烧过的檀香木。

“我就这样草率地结了婚。”

“显然这是编的。”

“别急着判断。”他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是假的呢?”

“它缺乏任何真实元素。”

“但是,”侦探又说,没有在意对方的质疑,“她敏捷的身手和过人的枪法让我想起了你。”

女人挑眉,“你不必用临时添附的情节取笑我——假使是真的,对于她放你离开一事,你又有什么说法呢?毕竟,你可是她的‘合法丈夫’。”

“我确实担心过。确实。也许她明白我并无戏弄的意思。我后来曾回去找她。而她就像被风吹散的檀香灰,无影无踪。”


第二个女人名叫玫瑰。当然,她不是真的叫玫瑰。她是一个小偷。

他们相遇在阿富汗烈日的尽头。在千年中饱受战火摧残的土地上,夕阳血色的余晖却显得比人类更加残忍。侦探坐在窗下,对身旁的女人说:瞧,永恒的光目睹了人类的诞生和毁灭。时间对于它或许是非线性的。在光的面前,万事万物的可能性一齐发生,一齐终结。你说,究竟是光穿梭了时间,还是时间穿梭了光?——如果更高维度确实存在,在从四维空间看向我们时,是否就看清了我们故事的来龙去脉,从伊始就看清了结局?

“但光的视角又与我们何干呢?”

当玫瑰偷走侦探的蓝宝石袖扣时,侦探什么也没说。他躺在小屋的铁床上,双手枕在脑后。低垂日暮的光将窗框的影子拉得很长。墙上挂有一幅细密画,侦探不懂其中的象征意味——是一匹马在饮水。

“你为什么来到坎大哈?”玫瑰问。

“我在找一个人。”侦探说,“她有一双蓝宝石似的眼睛。”

玫瑰没有作答,却偷偷把袖扣放回他的风衣口袋,然后偷走他的金挂坠盒——那不是侦探从伦敦带来的东西,只是从城市的市场上买来的。如果玫瑰打开看,会知道里面空无一物,但也许有他的一抹气息或一片灵魂。

玫瑰想要听侦探与“她”的故事,但侦探没有说。“我想,你心中一定有自己的版本。我的故事不比那个更好。

他后来提及女人的黑发,胴体,气息,触感。而一切都不及一剂镇定来得更真实。记忆中的痛苦与揪心被不存在的时间抹杀,留下她最美好的部分。因此记忆也变质作谎言,真实的她死在遗忘的虚空之中,她成为梦中的她。

玫瑰摘下遮住她面庞的黑纱,盖住侦探的眼睛。她沙哑的嗓音听起来就像坎大哈夹杂黄沙的风。当暮色降临时,两个人已经忘记了过去的宇宙和未来的时间。

当玫瑰偷走他的心时,他说,为什么选择在坎大哈做一个窃贼。这曾是一座富饶的城市,但现在的光景已不复从前了。

她说:“我也在找一个人。我要偷走足够留下他的东西。”


第三个女人名叫伊迪丝。

侦探没有见过她,只在电话中听见过她的声音——尽管他不知道对方是如何获得自己私人号码的。她的英语带着浓重的北方口音。

“请问,要如何判断我的男人是否变了心?”

“我是咨询侦探,我不提供感情咨询。”

“我知道。”正当侦探想要挂掉电话时,她这样说,“但是洁琳说,我可以找你。”

“你是洁琳的朋友?”

“是呀,最好的朋友。”伊迪丝说,“她说曾提起过我,你不记得?”

“唔。或许吧。”侦探支吾道。为确保明天的计划万无一失,他不希望在“闺蜜”面前表现得太差劲。“所以,你有什么问题?”最后,他问,并下意识摸了摸上衣口袋中的戒盒。

“我的男人,他曾经是一个敏感的人。后来我们离开了彼此,在异地生活。近来,我发现他不再回复我的短信,更别提发现我留给他的讯息。实不相瞒,我知道他一定是变了心。我想问的其实是如何让他回心转意。”

“我没有办法操控人心。”再一次,侦探想要挂掉电话。

“求求你,就当是让我解脱。”

“如果想要解脱,就找一个更好的。”他说,然后毫不迟疑地结束通话,把手机丢在一边。

后来,准确来说,第二天,洁琳和他彻底玩完了——这些我想你都已经知道了——他也再没有接到过伊迪丝的电话。或许她在洁琳面前也煽过风、点过火,但这些都与侦探无关。他没有半点介意或是不乐意,毕竟人际关系和社会形象从来不在他思考的问题之列。

唯一有关的是一件颇为讽刺的事。

“我收到你的玫瑰。”侦探对女人说道。当他的故事讲到这里时,已经是午夜。他们行走在公园昏暗的路灯下。路灯在身后,影子在身前。

不论你想表达什么,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理解——但另一方面,那朵玫瑰更像是对我的提示:我不曾从你的爱中解脱。”


然后,侦探继续说,第四个依然是女人,她叫诺拉·左拉。

诺拉·左拉是个国际通缉犯。在侦探搜索华生太太过去秘密之时,他曾了解到关于诺拉·左拉的故事。她是黑手党的妻子,协助经营所有种类的违法生意。侦探原以为她是玛丽·华生过去的身份之一,直到他在佛罗伦萨遇见本尊。

几天前,他在沙发底下找到一封多年前的请柬——显然是为侦探定制的——没有写婚礼的时间、地点和主角,唯一的线索是纸。这种纸只在意大利手工生产。于是侦探就出现在意大利。

可他没想到自己会惹上她。

隔着咖啡馆的落地窗,侦探看见她从路边的加长轿车上走下。她戴着黑色墨镜,风衣的领子拉得很高,鞋跟又细又长,如同利刃刀锋。她的头发是金色的。

她独自走进咖啡馆,在侦探面前坐下,脚尖有意无意地碰到他。

“找出叛徒。”在她递来的手机屏幕上写了这样一行字。侦探皱眉,只见她用食指抵住嘴唇,并指了指侍者的背影。侦探便明白她是担心旁人听见谈话。

“如果我说‘不’呢?”侦探说,丝毫没有在意她的担忧,“但凡您听说过我,就会知道我不为钱办案。”

女人抬起一边嘴角,又在手机上写道:“我会提供比钱更有乐趣的东西。明晚十点,在这个地址找我。”

侦探记住了那个地址,但他没有赴约便匆匆离开。事实上,他不费劲便猜到那个叛徒就是诺拉·左拉本人,然而他却猜不到诺拉·左拉邀请他的用心——多年的咨询侦探经验告诉他,千万不要对此好奇。

在意大利的机场,他托司机代他投出一封信。信中,侦探给诺拉·左拉写了一句话:

“我说了谎,乐趣对我已不再重要。但希望您还能在事业中找到一些乐趣。”


第五个叫艾登。他是个瘦小的男人。当二十年代的北非战争打响时,他在港口靠走私军火大发横财。

侦探和他在一起找回许多久违的趣味,尤其当军医已经因为家庭而与他疏远之后。他们曾在尼罗河的炮火与硝烟中,从巨鳄的血盆大口下死里逃生。也曾一起打猎羚羊,用棉花的茎干在旷野里升起火来。说起来似乎很长的故事,其实都是在一天之内发生的。

“为什么你要做军火生意?”当黎明正静悄悄地从天边剥落时,侦探这样问道。他不是非要知道这个人的过去,但他那时候就是这样问了。

“为什么不呢?”艾登一边说道,一边用手机向另一个时区的交易对象发送短信。话说得漫不经心。

“我对战争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的。可我强烈地认为聪明人不应该卷入其中——毕竟,那样会让我觉得自己从此和这成千上外的生死发生了关系。这是不必要的负担。”

“你说得对。但事已至此。”他耸肩。

“所以你后悔了?”

“倒不是。”艾登说,“我知道所有的后悔和不甘都会被死亡终局性谅解。我们不必等到那一刻,用遗忘宽恕自己。因此我只把这样的情绪当成悲哀的一种。至于‘我本可以’的另一种可能性,我相信会在另一个平行宇宙中生发。它们不属于我,我也不值得拥有更好的结局。

侦探赞许地点了点头,又问:“那么,你是怎么起家的?”

“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需要用十天来讲。或许下次见面我会告诉你,反正我们还有许多时日。”

事实上,天亮后他们就因为叛乱军的挺进而在枪林弹雨中失散。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知道他的过去。”

在侦探说完这句话时,伦敦已经走进下半夜。他和女人站在贝克街的街口,距离那一扇属于他的门只剩下最后几步路。

“后来呢?”女人眨着眼,问道,“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后来你又知道了什么?”

“你还是上当了?哈。别再装模作样相信这些都是真的,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是假的。”

“这就是为什么你选择这些名字?艾瑞斯(Iris),玫瑰(Rose),伊迪丝(Edith),诺拉(Nora),艾登(Eden),把这些首字母连起来……我并不是没有注意。”

“可你仍放任我把这些胡编的故事讲给你听。”

“就像我曾说,真实的故事也好,胡编的故事也罢,都不过是为了消遣。当然,我依然相信没什么故事是完全凭空捏造的。如果他们每一个都是我,那么我就存在于你的那么多想象之中。他们也都比真正的我更属于你。”

这时,他与女人已走到221B的门前,侦探叹了一口气。

“距你上一次到来已经过去了十余年。那时候,这屋子里住了许多人,我的同居者们个个都吵得要命——幸好小罗莎更像母亲,是个安静的聪明人。但现在这里只剩下我。”

“你为什么不离开?”

“你知道为什么。”

他的表情平静,没有表现出内心万分之一的矛盾与踌躇。而只要闭上眼,他就能让最后泄露秘密的途径也被封锁住。于是他闭上眼。这时,女人亲吻他,他尝出这是告别的吻。

他们的嘴唇就在沉默中贴合了片刻,在沉默中分开。侦探能感觉到女人的气息离他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黎明前阴冷的雾气中。


他睁开眼时已经是很久之后,而他的心却像是回到了很久之前。


第二天,侦探离开了贝克街221B。


Fin.


19.9.14

我只修改了五分之一篇文章。但如您所见,它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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